新三板挂牌公司良之隆违反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 被罚款3万

  2月13日消息,新三板挂牌公司良之隆(870067)近日因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被罚款3万。

  良之隆全资子公司南昌良之隆于去年8月份举办了主题为“2017 年南昌良之隆 108 新菜品鉴会”的促销活动,活动中向每位客户赠送活动伴手礼一份,此次活动南昌良之隆赠送伴手礼共计 40 份,其中 6 份送给活动现场工作人员,以上伴手礼货值 7036 元,相关伴手礼中代金券和产品涉及费用被南昌良之隆计入库存商品和普通商品销售成本会计科目予以核销;南昌良之隆本次活动过程中未签订相关产品定单。

  有关单位认为,南昌良之隆借产品促销品鉴活动之机,给予能够对交易产生影响的交易相对方采购经理、厨师长及老板等单位及个人财物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之相关规定,构成商业贿赂的违法经营行为。

  对此,南昌市东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良之隆做出处罚,罚款3万元,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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