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莎股份:“监管部门密集排查股权质押”的情况属实

摘要
浪莎股份表示,“近日监管部门密集排查股权质押”的情况属实,公司已申报大股东股权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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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浪莎股份表示,“近日监管部门密集排查股权质押”的情况属实,公司已申报大股东股权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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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部门密集排查股权质押  风险点一个都不放过!

  为防止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蔓延,监管部门正在行动。据证券时报报道,四川、湖北、河南等多地证监局近日通过口头和邮件等多形式,对辖区上市公司大股东股权质押进行风险排查及处置工作。

  有区域证监局要求辖区内上市公司于 5 个工作日内向当地证监局报告股权质押基本情况;对于存在补仓或平仓风险的公司,要求 5 个工作日内向该局报告上市公司风险处置预案及大股东风险应对措施。

  e公司记者获得的一份来自中部某省证监局的红头文件显示,由于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出现明显回调,为防范股票平仓风险,该地证监局向辖区上市公司提出三大要求:

  一是做好大股东股权质押风险排查工作。请辖区各上市公司对大股东股权质押风险进行全面排查,并及时向该局报告风险排查情况。对存在大股东股权质押情况的公司,请于 5 个工作日内向该局报告股权质押基本情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大股东名称、股权质押交易形式、质押对手方、质押数量、质押率、预警履约保障价格、最低履约保障价格等。

  二是做好大股东股权质押风险处置工作。防止出现公司控制权变更或股票被抛售的风险。根据风险排查情况,及时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同时,督促大股东做好风险应对措施,若股价即将触及预警履约保障价格,大股东应做好追加担保物或保证金的准备。对于存在补仓或平仓风险的公司,请先以电话形式报告该局监管责任人,并于 5 个工作日内向该局报告上市公司风险处置预案及大股东风险应对措施。

  此外,证监局还要求各上市公司做好大股东股权质押信息披露工作,要求辖区各上市公司要督促大股东及时将股权质押情况报告上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关键词阅读:浪莎股份

责任编辑:张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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