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高纤高送转议案收问询函 拟10转5派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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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界网站讯 2月7日,上交所公布了对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高送转事项的问询函。

  文件显示,江南高纤2018 年2 月7 日提交了《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审议高送转的公告》,称经董事会审议,公司拟以总股本96208939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5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 股转增5股。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 条等规定,上交所要求江南高纤核实并补充披露相关事项,并结合相关问题,说明本次拟实施高送转方案的主要考虑及其合理性、必要性。

  江南高纤公司公告显示,公司2015 年、2016 年和2017 年分别实现净利润-1869.71 万元、2744.91 万元和7005.57 万元,上交所要求其补充披露2015 年净利润为负、2017 年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具体原因,全面评估各项影响因素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并进行披露。

  江南高纤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2018年资金需求、经营计划,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上交所对此要求其说明发表上述独立意见的依据和主要考虑。

  根据江南高纤2017年年报,浦金龙、居明华及公司监事朱明来均持有公司股份,上交所要求江南高纤向朱明来核实并补充披露,其在本次高送转事项披露前有无增减持有股份的情形,以及未来六个月是否有减持计划。

  此外,上交所还要求江南高纤补充说明此次现金分红及高送转议案的具体决策过程,在披露前是否与其他机构或人士进行过相关沟通或交流,并根据情况提供相应的内幕知情人信息。

  应上交所要求,江南高纤应于2018年2月8日披露函件,并于2月10日之前作出书面回复,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关键词阅读:江南高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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