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语筑因拟高送转遭上交所问询 2月2日起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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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界网站讯 2月1日,上交所公布了对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高送转分配预案事项的问询函。

  文件显示,风语筑2018 年2 月1 日发布的《关于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称,其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李晖、辛浩鹰夫妇提议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 股转增10 股的高送转方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 条规定,上交所对风语筑公告进行了事后审核,要求风语筑核实并披露相关事项。

  上交所称,风语筑2015年、2016年及2017 年前三季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01879.36 万元、122723.34 万元、121096.35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6574.78 万元、11259.85 万元、14766.32 万元,根据业绩预增公告,预计2017 年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同比增加4504 万元到6643 万元。

  上交所表示,风语筑业务规模及盈利水平的增长幅度,与本次拟实施的高送转比例不相匹配,要求其说明本次高比例转增股本的主要考虑及其合理性、必要性。

  同时,风语筑股票于2017 年10 月20 日上市交易,在公司上市后不到半年内控股股东提出本次高送转方案,上交所要求其核实并披露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大额负债、是否将所持公司股份用于抵押、质押、担保或有其他协议安排以及上述情况是否与提出高送转方案之间存在关联。由于近期风语筑股票价格较前期有较大幅度下跌,上交所要求其控股股东说明提议高送转是否与公司股价走势相关。

  此外,2018 年1 月16 日风语筑董事会审议通过2018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上交所要求其说明控股股东提议本次高送转方案与上述股权激励安排是否存在关联,并要求其董事会对此充分发表意见。

  上交所还要求风语筑补充披露本次高比例送转议案形成和决策的具体过程,核实在披露前是否与其他机构或人士进行过相关沟通或交流,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同时按规定提交内幕知情人信息,供上交所进行交易核查。

  应上交所要求,风语筑应于2018 年2 月2 日披露函件,并于2 月5 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上交所,同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风语筑2月2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日开市起停牌,待回复上交所问询函并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关键词阅读:风语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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