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动力信批违规 净利润暴涨5倍未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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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界网站讯 1月29日,中国动力因信披违规收到上交所监管函。

  文件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2 月28 日披露的2016 年年度报告显示,中国动力2016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73 亿元,较2015 年年报披露的1.75 亿元大幅上升513%,但中国动力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业绩预告。

  上交所表示,年度业绩预告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中国动力2016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比上升超过50%,理应在2016 年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但其在2016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均未进行业绩预告,其行为严重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误导。

  上交所指出,中国动力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公司规则》第2.1条、第11.3.1条等有关规定。鉴于上述业绩预告违规,以及公司未及时披露大额政府补助信息等两项违规,上交所已对中国动力及其主要责任人时任财务总监韩军、董事会秘书王彬做出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金融界网站注,上述规定显示,上市公司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

  同时,公司时任董事长何纪武、时任总经理刘宝生、时任独立董事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高名湘未勤勉尽责,对公司未披露业绩预告事项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 条、第3.1.4 条、第3.1.5 条的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另经上交所查明,中国动力于2016 年上半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较大变化,公司业绩因此产生巨大增幅,其在2016 年半年报和三季报中已有所披露,并多次通过披露备考审阅报告及备考审计报告说明重组后合并口径的2015 年度业绩数据情况,公司未披露2016 年度业绩预告的实际影响较小,故就未披露业绩预告这一违规行为可酌情从轻处理。

  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时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何纪武、总经理刘宝生、独立董事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高名湘予以监管关注。

关键词阅读:中国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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