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披露自查报告 股票复牌

摘要
泰禾集团披露自查报告,股票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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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禾集团披露自查报告, 经核查,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基本面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15日(周一)开市起复牌。

    以下为公告全文:

  2017年12月27日,公司发布《关于近期媒体报道的风险提示公告》,就媒体报道事项进行了风险提示;2018年1月2日、3日及4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1.73%,公司于1月4日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说明;2018年1月5日至1月8日上午收盘,公司股价累计上涨20%,股价涨幅较大,经公司申请,公司于2018年1月8日下午开市起停牌,对异常波动原因进行自查。

  针对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问询,说明如下

  :一、经核查,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基本面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近期无增持公司股票计划。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以及员工持股计划在股价异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公司近期未接待过任何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现场调研。个人投资者的咨询电话,大多询问具体项目开发进度和预售价格等信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政府审批价格等及时进行了解答。

  六、公司已在本公告同日披露了2017年度业绩预告(未经审计),详情请参考公司《2017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18-16号)。

  七、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核查工作已实施完毕。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泰禾集团,证券代码:000732)自2018年1月15日(周一)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二日

关键词阅读:泰禾集团

责任编辑:张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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