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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8月05日 00:46
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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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东北高速(SH.600003)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说明》,介绍了7项需整改问题的进展。
一位接近东北高速的人士向记者表示,上述公告是按照证监会对所有上市公司的要求,公司新任董事会发布的整改说明。“问题在于公司的控制权现在并不在他们手上,所以,公告不能说明公司治理已经理清。”
该人士更进一步透露,东北高速控制权的争夺,已经不在三大股东层面进行,而是再次“升级”,由前两大股东的控制人直接“对话”,并有监管部门高层进行调解。
控制权之争
8月4日,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目前东北高速的控制权,即日常经营、日常财务支出仍然由陈耀忠等人掌握。
东北高速的三大股东对经营权争夺由来已久。
陈耀忠任东北高速总经理之职,系公司第二大股东吉林高速“委派”。在上任董事会任职董事时,陈也系吉林高速推荐。
由于此前的“期货案”、“存款失窃案”案情尚未完全明朗(详见本报6月23日特别报道《东北高速“期货门”再查》),公司的董事会、经营层超期运转三年。
2008年6月30日,经多方协商、妥协,东北高速终于召开股东大会,选出新任董事会。因为人选尚未完整,新任董事会被选出后,仅指定了临时经营层,其中董事长孙熠嵩代理总经理。
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了事态的发展:7月8日上午,孙熠嵩外出,陈耀忠带领原经营层,控制了公司的日常管理。7月9日,黑龙江高速与华建中心向证监会举报了此事。举报当天下午,陈耀忠就被要求到有关部门解释此事,并对上述监管意见签字。
然而,正如上述消息人士透露,由于种种原因,在吉林高速支持下,陈耀忠仍主持东北高速的日常经营。
此“控制权之争”,源于此前董事会换届的不完整。对此,上述说明公告表示,“东北高速将尽快协调有关股东,推荐其余董事、监事候选人,依法履行有关选举程序,力争在8月31日前全面完成换届工作。”
不过,一接近东北高速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公告仅是基于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要求,东北高速新任董事会发布的整改说明,并是股东分歧的最后结果。
股东之股东对话
重压之下,陈耀忠能够继续管理东北高速,源于吉林高速及其股东对陈耀忠的信任。“陈耀忠是我们最好的干部(之一)。”消息人士称,在有关监管部门对黑龙江高速、吉林高速的协调中,吉林高速方面这样指出。
而黑龙江高速及其股东则有不同看法。他们对上级协调人员表示,陈耀忠不再任职东北高速是谈判的关键;只要满足这个要求,其他事情都好商量。
然而,由于在上述焦点人事冲突上无法达成共识,目前两大股东仍然互不让步。
既然在一家公司里不能“共存”,有无可能分拆成两家公司呢?这也是投资者对东北高速最为关注的问题。
东北高速旗下核心业务分为两个部分,一是黑龙江分公司,管理哈大高速公路的养护、经营,后者主要位于黑龙江省中西部地区。一是吉林分公司,管理长平高速公路的养护、经营,后者南起吉林省四平市五里坡,北止于长春市东郊的兴隆山,主要在吉林境内。
消息人士表示,上述分拆提议,主要来自吉林高速方,因为“吉林分公司的资产明显优于黑龙江分公司的,分拆对吉林是有利的。”
而黑龙江高速则反对此方案。因为“东北高速的注册地在吉林,此前经营的税收都交在吉林了,现在分拆,黑龙江并不划算。”
至截稿时,记者获悉,两大股东之股东的“谈判”仍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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