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25日 05:41 来源: 深圳商报 【字体:大 中 小】
据悉,招行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将以船舶、航空等大型设备采购和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作为主要业务发展方向,形成大型设备租赁和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并举的业务发展模式。目前,各项筹备工作正在全面展开。
招行称,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是该行加快综合化经营战略的重要举措,通过设立、收购和参股、控股非银行金融机构等方式,稳步搭建综合化经营平台,逐步形成以商业银行业务为核心,以非银行金融业务为补充,银行与非银行业务相互依托、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的综合化经营体系。
今年3月起,新修订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新办法允许符合资质要求的商业银行设立或参股金融租赁公司,这是在商业银行退出租赁行业10余年后的再次进入。
此前,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和民生银行已先后获准筹建金融租赁公司。
作者:王文帅毛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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